在和丈夫结婚前,我曾有过一个男友,他送给了我一套三居室160多平米的高级住房和一辆宝马轿车,户名都在我名下,结婚前我没有做个人财产公证,请问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会不会被算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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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自己的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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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你自己的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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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些财产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问题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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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如果婚前都登记到你名下了,为你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对方不能要求分割。
2、对于一方婚前财产较多或再婚的当事人,建议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3、你的情况,现在结婚后,也可以与对方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前所受赠的房屋和宝马车为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对其进行处分(如出售)所得款项亦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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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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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