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们已经分居4年,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不同意,也不出现,是否能终止我的婚姻?请指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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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送达拒不到庭的可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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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民诉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不能证明其确属于下落不明,而只是对方不愿意出庭的话,法院不可能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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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需要终止,您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法院判决离婚,具体处理办法还是建议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咨询效果更好,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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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