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三年前委托其子李某管理房屋,李某因犯法被刑,李某之妻赵某将张的房屋以三千元卖与刘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现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房屋增值,赵某与李正在离婚诉讼中,张某回来向赵某及刘某索要房屋,称其房屋没经其允许进行转让侵犯了其合法权利,问赵某是否构成侵占罪?张某该如何主张权利?
-
您好: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
赵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赵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张某以房屋所有人身份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其房屋。
-
您的事情非常繁琐,还是建议带齐材料直接面谈咨询即可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