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已二十年·分别有十九岁的女儿·十三的儿子·三岁的儿子。去年才知道他和一个女人做工作的地方同居十年并生了以个七岁的女儿和两岁的儿子·还养了一个十二岁不是他的女儿。不确定她们有没拿结婚证·但是已经偷偷把两个小孩已入户到他的户口里·因为他的户口是独立的。发生这些事我完全不知情。他还和那女人买了一套房子·是写那女人的名字。那女人一直以来没有工作,没有收入,都是他养的。现在他又不肯和我离婚·又不肯和那女人断绝关系。我想告他可是.....
请问他那样算是重婚罪吗? 那女人完全知情的,她有罪吗? 我和他的财产该任何分割?他帮那女人买的房子我能追回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