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男)湖南衡阳市蒸湘区人
熊某(女)湖北省襄樊人
肖某和熊某于2006年3月在衡阳市蒸湘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6年某天由于俩人发生矛盾,熊某一气之下跑回娘家(湖北襄樊),从此杳无音信,后来熊某电话告知肖某已怀有身孕,其后协商不成,在肖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熊某自行采取人流手术(情况不详).
直至2010年5月肖某提出协议离婚,熊某一直不肯露面,熊某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肖某必须赔偿其2万元青春损失费+人流手术费用(1500元),期间肖某与熊某一直分居长达4年之久,请问肖某如何才能尽快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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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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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只能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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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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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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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