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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孩子,生过第二胎后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一万元。现在乡政府又让我拿一万元。我已经接受了行政处分(我是教师)也已经做过绝育手术。请问我可以不交钱吗?社会抚养费不是一次征收的么?当时的征收标准就是一万,而现在又让我们拿钱,合法吗/

其它综合
2010-05-20 15: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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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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