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我办了个公司,注册地址在于我承建后享有使用权的某单位铺面.注册后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没做成任何生意,而承建的铺面我也全部出租给别人.期间有亲戚因购房要求帮开个收入证明,以便办理银行按揭,当时以为公司只是个空头公司,没什么任何实际经营,所以就帮他开了.现他以当初开的那份证明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他享有我经营铺面所得收入的一半,理由是他曾经投资于我承建的铺面,所以我才开了那张证明给他.那张证明是这样写的:证明 ***是本公司股东之一,月工资***元,股份分红***元.特此证明 下面盖有我公司的公章和私章,但没有我本人的签字,恳求各法律高手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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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办理工商登记,其如果是真正的股东都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对方提出其是该公司股东,那么应当由他本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已实际出资以及出资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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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身份需要经过工商登记才会受到法律保护。既然现在对方已经向法院起诉,建议你拿起诉书和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约见律师面谈,详细了解诶情况后为你提供解决方案。
你可与我电话沟通,或约时间到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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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这个苦果你是回避不了的。工商登记只是对抗第三人,不影响股东内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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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股东可以是隐名股东,也可以是显名股东。目前你的情况比较被动,但也并不是毫无办法。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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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