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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我妈贷款5000到现在未还清,(18年里信用社只通知一次是否符合程序)。近期农村信用社通知还款,但当时协议上的名字和身份证的名字有差错。这样的问题从法律上应该如何处理。信用社是否也有过错,当时的贷款程序是否只是鉴字和手印就可以发放贷款。这笔钱是否可不可以不还!!请律师解答谢谢。

证券投资
2010-05-20 09:15: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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