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62年结婚生了我哥哥,65年离婚至今因感情不和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68年生了我,73年生了我弟弟。这期间一直打打闹闹感情不稳定。2000年我父亲获得了他母亲留下的遗产房一套。我母亲53年参加工作,94年退休,41年的工龄。她在单位一直有一间十几平米的公房由我的母亲、外婆住,5。12地震后成危房坼了,坼是她单位答应经济适用房修好后分配给她买,每年1500元作为坼迁住房补贴。现单位反悔说:我母亲属事实婚姻可分割我父亲财产是有房户不能享受本单位经适房。现请问:我母亲婚姻情况特殊,从婚姻法的角度来看,我母亲是否能购买单位的经适房。盼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