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投产的外资企业A想吸收合并同省异地的已投产外资企业B,将B变为A的分公司,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可以先吸收合并,再设立分公司。吸收合并先由双方各自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拟吸收合并的方案和决议,然后在报纸上公告一次,45天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可与本律师联系。
-
您好!确切地讲,应当是收购B,使B成为A的子公司。需要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操作。股权收购的流程较为复杂,其中涉及内部决策、尽职调查、协议拟定、协议谈判、工商登记等程序。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本律师专项从事公司并购法律事务,且可提供中英文法律服务,具体可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本律师。
-
公司收购比较复杂,应该委托律师全程协助处理。
一般流程如下:收购意向的确定;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签订收购协议;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可来电或来我办公室面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