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险柜下班后被盗到其他办公室撬开损失现金四万六千多,其中有三万四千多是日常现金结余,剩下的是已做帐尚未领走的工资。公司财务制度上规定的是: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支用量,日均支出为一万一千多,按规定是没超出限额。但是监事会说是去年底就提出库存限额为两到三千元之间,一直也没见文件下来。公司在乡下,离银行也远。
现在监事会说不能说文件上的规定我就不承担责任,我想问下我这种情况会叫我赔偿损失吗?如果是几百块钱我可以理解,多了我一个月就两千块钱也承受不起。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