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2009年十月份。横过马路被小轿车撞到。脚腕严重粉碎性骨折。因为马路上没有斑马线也没红绿灯。经交警划分责任为同等责任。经做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我 想咨询一下我 这应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10-05-19 07:49: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可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车主及保险公司索赔,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 如果是城市户口,25岁左右,赔偿额在6万左右,同等责任的,赔偿额为一半。你应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我是江苏律师,如需法律帮助,也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交强险范围之外机动车承担60%-70%的赔偿责任。
    十级伤残可以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营养费等。机动车有交强险的,则交强险保险公司在11万(伤残)加1万(医疗费)的范围内先行赔偿。
  • 赔偿多少还要看你是农村还是城市户口,因为你这后果不是很严重,在对方交强险十二万二内可以直接赔付,本律师专做交通事故,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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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