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朋友认识我老公,他当时有病,但介绍人未说明。后来在他得病期间无人照顾,是我照顾至死。在我们办结婚证之前他有房屋一套,但他也有子女,请问该如何分配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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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继承权,但是由于在死者生前你有照顾到,所以可以按情况获得一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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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他个人财产,但你以配偶份是可以继承他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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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你们的共有财产,但如果他生前没有遗嘱那现在你与他的子女对他名下的财产都有平等继承权。如果需要可联系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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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遗嘱,你有权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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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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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结婚时间较短,结婚前的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但你可以继承其中一份,如果你尽的义务较多,还可以要求多分。满意请您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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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