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老公是跨省婚姻,我是湖南岳阳的,老公是广东英德的。我们04年5月领结婚证,04年6月生第一个孩子,是女儿。因为当时我的户口还在湖南,所以,女儿的准生证跟出生证都是在湖南办的。而05年我的户口迁到了老公家里,但是因为工作都不在双方老家,所以就一直没有回家办女儿的户口。09年8月生了第二胎,是儿子,也没有回老公家里办准生证,是在湖南生的,出生证是湖南的。现在想一起搞女儿和儿子的户口,但是,老公家那边不给办,一定要结扎后才可以给小孩入户,而且说我儿子没有准生证,要罚款,请问是这样吗?如果要罚款的话要罚多少?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要求把我的户口迁回原籍?老公家那边有理由不让我迁回户口原籍吗?我爸妈就生了两个女儿,我是老二。如果老公那边一定不让我迁回原籍的话,我跟老公离婚,这样应该就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了吧?

婚姻家庭
2010-05-24 07:43:55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生二胎结扎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生二胎结扎问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