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询问一下,我的工作是当初顶替父亲的工作(父母自愿的情况下),家里共有6个子女,我是不是就要完全负责赡养父母,而且对于父母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我有继承的权利吗?还是说因为我当初顶替工作,就已经没有继承权了?而且我在婚后单位分给了一处房产,这份房产算是我的还是算是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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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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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作是当初顶替你父亲的工作,你也并不是就要完全负责赡养父母,6个子女都要尽到对于父母的赡养法定义务。父母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有法定继承的权利,而不是因为你当初顶替工作,就已经没有继承权了。你在婚后单位分的房产,是属于你自己的个人财产,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你其他的家庭成员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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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遗嘱子女都有继承权。
2.单位分的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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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负完全赡养父母责任。
你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你有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你婚后分配的房产是你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与你父亲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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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你们6个子女都有继承权
其次,你顶替你父亲的工作,并不能剥夺你的继承权
第三,你婚后单位分的房子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与其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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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的遗产有同等的继承权;你工作后分的房子属于你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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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赡养父母以及继承都跟顶替工作无关
2、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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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