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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只买了交强险,我在路上由于车况不好,追尾撞上了一辆使用了三年的五菱之星小面包车,交警判定是我追尾负全责,由于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交警指定受损车到物价部门下辖的维修厂评估,我当时提议去保险公司评估,但面包车车主没接受。等物价部门对受损车的评估价出来后,受损车没通知我就直接在评估的维修厂修理,修好后才通知我去付钱,共要付9950元,我晕了,这个车在主要部件(包括发动机和转向系统)没坏的情况下竟然要付出这么多钱,按常理来说我都可以直接用这个价钱把这个车买下来了,我肯定不愿意付,现在受损车主要起诉我,我能怎么做?请大大律师指教...

交通事故
2010-05-17 22:22: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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