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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事您好: 2010年4月22日19时20分左右,我在一家私营工厂下班,骑一辆电瓶车到镇上去接小孩,途中被一辆醉酒行驶的摩托车违章撞倒﹝之后检测的结果﹞,致使我昏迷,几日后,我才完全醒来,但那事出两日的记忆到现在还记不起来。 我在医院治疗了二十天才勉强出院,但后脑还阵发性疼痛,左手腕受伤还未痊愈,故开点药和药水回家治疗、静养一月后复查【考虑住院住不起】,对方这期间中途断续给了三千元医药费,而后便不闻不问。 交警要我们等,要我们干脆等出院后再作处理。岀院后六七曰,家人曾几次,到交警那里,催下责任认定书,结果换来的是:此交通事故需一道一道审批,需再等二三十曰才有结果。 责任认定书不下,我无法状告肇事者,我的一切损失就无从弥补。请问尊敬的律事,这是为何?我该怎么办? 在此万分感谢您… 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5-17 1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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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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