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2月27号在淘宝上买电脑,双钻100%好评卖家骗我2706元,当时已经把旺旺聊天资料和交易记录上传给淘宝,淘宝把卖家的ID查封了,并且去警察那里报案,警察说“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不立案”,于是我向淘宝要认证资料(卖家的身份证),淘宝说“警察不立案,是不能给警察的”,于是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
这样也就算了,至少把卖家的ID封了,不能让他继续骗别人了。
可是现在卖家的ID又开通了,淘宝说“卖家提供了当时帐号被盗的证据,就又给他开通了”。
我认为淘宝又开通他的ID不应该?卖家提供什么证据能证明他的号被盗?被盗时他为什么不上报淘报?是不是所有的骗子以后都可以说号被盗了,然后继续骗人?
换句话说,即使他的号被盗了,他也有责任的,开别人的车闯红灯,处罚的不还是原车主吗?
针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应该怎么办?看着骗子继续骗人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