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六年了,也请了喜酒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现在他要我离婚,但是我的户口已经迁入他家,那我该怎么办?他们家重男轻女,我的两个女儿会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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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按离婚法律处理的,得先补办结婚证;
否则按同居关系处理,涉及到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并请求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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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故谈不上离婚。
就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子女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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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生活五年·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她跟别人了我要离婚但是她的户口已经迁过来了还有一男孩我该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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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和他补办结婚登记.(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院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关于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考量双方抚养条件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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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共有财产等,法院会对您的请求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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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协议不成可就子女抚养和财产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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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要离婚,就必须先不办结婚登记,否则就以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财产也会按同居关系共同所有来处理)。
女儿的抚养权根据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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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