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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他当初经历了好多波折才在一起的。在一起有9年了,结婚也有5年了而且他从前对我真的很好。没有一个同事不夸他对我好的。我一直很依赖他。后来因为公司倒了。我们回家待了差不多一年,我在娘家住了5个多月。我们是跨省婚姻。我是北方的,不太适应他家的环境。我从小在家里可以说是养尊处优。没有吃过苦也不太会做家务事。可能他心里有想法,但是他这个人有事又不喜欢说出来藏在心里。他脾气不太好我什么事都顺着他来。后来他遇到了他初恋女友对我冷淡起来。提出了离婚。他以前曾有过一次婚姻有一个女孩。他和我说不想再要小孩了我为了和他在一起我也同意了。可是现在他却要和我离婚(那个女人儿子都18岁了没有离婚)现在他回了老家(那个女人也是他家乡的)我一个人在公司上班。我还爱着他不想离。如果我坚持不离的话。会怎样如果他要起诉是不是要到我们当初办结婚登记的所在地的法院才行,还是说在他自己的家乡就可以了。如果我坚持不离法院会怎样做?

婚姻家庭
2010-05-18 22:28: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不协商直接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一方有转移、隐匿、损坏财产的,可以要求对其少分,如果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离婚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孩子抚养权的判归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分析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那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一般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十岁以上的孩子要看孩子自己的意愿,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固定收入的20—3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对方的经济情况合理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
  • 详细解决方案。
  • 起诉离婚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判决,但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判离。
  • 在中山居住满一年的话,也可以在中山起诉离婚,假如你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
  • 对方起诉,你可以以现在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提出管辖异议,同时可以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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