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一个月就办了订婚仪式然后领了结婚证。当时准备买房子处于男方离异有子女涉及到今后与前妻的子女有经济瓜葛也为了让女方相信是真心所以当时买房子的时候购房合同就女方的名字产权也是女方,是按揭的首付27万是男方出资。还贷人是女方一个。男方是二婚有儿子36岁,女方是初婚25岁当时女方知道男方是离异但是男方当时说孩子是判给前妻抚养一次性给前期五十万抚养费。两人领证后男方又反悔打算抚养与前妻生的儿子。两人结婚后都是居住在女方家经常为孩子问题起分歧一个多月后男方像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女方归还房屋款。因为当时是男方自愿出资也构成了婚前的赠与。也是男方提出离婚的,就算是以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送女方也是履行了结婚承诺。而且房子产权已确定是女方一人。请问这样还能撤销吗 ? 男方刷卡有银行凭证,当时是一起去耍卡的刷卡凭证签字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卡是男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