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姐剖宫产手术后第二天即出现下肢不好的症状,左脚趾不能上翘,左下肢温热感觉不灵,但医生们都说没事,第五天的时候,就让我们出院了,我们要求在出院小结上写明左腿的事,但是他们不给写.手术第20天时我们家人感觉严重,在大医院做肌电图是神经损伤,比较严重,磁共振结果是中央管扩张,医生们都比较保留地暗示是麻醉意外,我们去找事方医院协商,他们先是让我们等他们医院商议的结论,好几天后告诉我们病程记录上没写左腿的事,显然是做好充分造假的准备.我们已经找了医院一个半月,没有结果,他们说是我姐原来就有这个病,手术是诱因,<就是说我姐的中央管扩张本来就有>不承认有因果关系,不负任何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告医院两个方面:一是延误治疗,<在医院就出现症状却不理睬<我有录音证明在医院就左腿不行>.二是也是最主要的就是麻醉导致神经损伤.谢谢

医疗纠纷
2010-05-14 22:30: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鉴定需要多久
2398
酒后驾驶能拘役多长时间?
拘役的期限
酒后驾驶能拘役多长时间?
医生是否需要告知病人不同的治疗方案自己选择
民法典 31889
医生是否需要告知病人不同的治疗方案自己选择
车辆违章信息的查询方式有哪些
车辆违章查询
车辆违章信息的查询方式有哪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