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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2月27日正式上的班,没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买社保,试用期10天转正,我不想做了,4月8号就辞职了,做到了4月25日,我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了仲裁,也受理了,我的要求是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和补偿500元.6月3号就开庭,请问我能声诉吗?还有我的要求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又会怎样?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5-15 00: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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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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