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邻居紧靠着我家房屋挖地基建房子,由于双方地势落差比较大(大约三米左右),对方不顾他人房屋,地基挖得太近,导致我家房屋的墙壁和天花板有了不同程度的破裂。因双方协商不成,于2003年向当地城建部门反映,希望其能来检测一下房屋破裂的原因及程度,却没能得到解决。现在房屋破裂越来越严重,恐成危房。这多年来,多次到城建部门反映,工作人员却置之不理,有来看一下却说时隔多年无法检测,把责任推到了我们自己身上。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不知道是否要自己提供房屋破损测评的证据?如果要的话,该找哪些部门呢?恳请帮忙指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