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国外,在国内投资,上次回来委托我为代理人,并自行写了一份一切事情交由我处理的委托书,并未经过律师事务所办的.公司有别6个股东,我签了一张其中一个股东的债务分摊到公司的协议.签署协议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是这样的债务分摊协议.是跟重选董事长书放在一起签的.现在这个协议是否生效?责任是由我负责还是由我的朋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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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让你签的委托书是否是所有事情全权代理,有特别授权吗?你签的协议最后是由你朋友承担责任的。你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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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朋友给你的委托书内容是如何约定的,委托人的代理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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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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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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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签字有效,等同于你朋友亲自签字,后果由你朋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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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关于这个债务分摊的协议陈述的不够详细,无法判断其是否有效。 但如果有效,您作为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您不用负责。 但同样,作为代理人,若您能帮助朋友使得这个不利于他的协议归于无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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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如果在代理权限内所做的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但你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是否有损于委托人的利益,还有争议,建议你带咨询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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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