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朋友面子,他说急需用钱,2009年8月21号让我给他在民间担保借了45000元,说好利息按月息1%六个月连本带息清还。到期后我和债权人多次催要未果,最近干脆电话关机,就是开了也不接电话。他和他老婆关系闹得很僵,经常夜不归宿,根本找不到他,问他老婆他说我们已离婚,我不管,(他说的是气话,但是我知道他们还没离婚)他们共同财产有住房一套价值七十多万,雪铁龙轿车一辆价值四万多元。常发油厂厂房五十余间。
现在债权人要起诉我们,要求财产保全,把他的厂房法院执行拍卖,厂房的一部分大概够五万多元就行,(我手里有他的土地使用证书,)这样能行吗?
要是万一不行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