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现年都32岁,我与妻原来生有一儿子已经7岁,3年前协议离婚,儿子抚养权归我,因为当时离婚带有赌气性质,我一直隐瞒家人,妻子离婚不离家,户口也没迁走,今年1月,前妻又怀孕了,虽然我不确定是我的,我们有夫妻性生活,我从来没想过要第2个孩子,完全是妻子单方面想生育,计生部门多次上门催促打掉孩子,妻子都拖拉躲避,我与妻子协商不了,我主张打掉,妻子要生,我气急了赶走妻子,如今下落不明,听计生部门说这属于超生,要罚款5万,我实在无助,不知道如何是好,恳求各位律师答疑,如果前妻生的孩子经dna验证是我的,我会受什么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