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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省广播电视台的一名农民工,从1996年到现在,单位也没有给交过养老保险,象我这样的,我单位还有十多个、请问我们在事业单位工作了15年了按国家政策我们可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且我们的工资从当初的150元到现在才增加到了500元。根本维持不了家庭生活。而单位对我们根本不闻不问。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0-05-13 18:33: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的提问给您做出如下答复:
    一、您与事业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二、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依法你应当享受社会保险,但需依合同的约定履行,因为享受社会保险必须先缴纳保险金,并且一部分保险金是由劳动者自已缴纳后,才可以享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在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您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省广播电视台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
  • 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
    你们可以到社保局和劳动局投诉
  • 应该保障,申请劳动仲裁
  • 首先你的工资没有达到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们的相关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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