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目前在某家公司实习,安排在监控室上班。工作时长是第一天上十小时的白班,第二天上14小时的夜班,第三天休息。以此循环。签订的实习合同也是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请问这样算不算超时,我应不应该像公司索取超时费?我问老板老板说实习补助里已含有加班费,请问这样合理不?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它综合
2010-05-12 22:31:0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