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月9日去了庙店,在接待小姐的极力劝说下,定下了3399元的套系,当时交了2000元订金,价格不含税,店员说要想开发票要另外加钱,本人就没要求开发票,由于初次摄影,很多细节没有想到,事后打电话问推销员,说的完全出乎意料,说内景和外景的衣服不能共用,入册的33张相片要和入光盘的45张相片重复,底片只有45张。想要其就要另外收钱,我现在很后悔交了订金,觉得自己上当了,我只有一张收据,上面写着订金2000元,收据下面备注又写“定金不能退还”,我没有和公司签正式合同。请请问律师可以退还订金吗?能退回多少?听说消费条例有规定,摄影公司不能以底片再向客户收取额外的钱,底片要全给消费者是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