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家一本房票本,房票本上的户主原来是我爸爸(已过世),两本户口本;我和老公还有儿子加上我妈四人一本户口,我哥哥和嫂子、侄子加上我的爷爷(动迁公告贴出后去世)四个人一本户口本,这次动迁,妈妈写了一份委托书委托哥哥全权去和动迁组谈判,两个月之前,动迁协议也签订了,一共四套房子,另外还有现金160万,我和老公从未获得过其他任何的房子或者货币补偿,我哥哥和嫂子也是的,我们一家三口和哥哥一家三口唯一不同的是我们自己买了房子住,他们住在被拆迁的房子里,我老公的户口是1999年我们结婚以后迁入的,目前我和哥哥就分割问题产生了矛盾,他认为我们不居住在那边和他们居住在那边是不一样的,我认为应该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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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是你和你哥一人一份,平均分割,居住和不居住是一样的。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你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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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权获得动迁房及货币补偿款。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若有疑问,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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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平均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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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按规定平分
2、可以双方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如果需要,欢迎来电,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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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