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9年12月时买下了一套房,房款在月底前已全部结清,买卖合同上未签订户口迁移的具体细节但当时三方签订的居间协议上有签订过这条细节,内容是卖家应在房产转移之日起的70个工作日内将原有户口迁出,否则得话每逾期一日要向买家支付0.5%的违约金,可现在卖家还是迟迟不肯迁出户口,打电话交涉她 她说她买的房子是商住两用房 和动迁房 所以现在无法迁出户口 然后拒绝接电话交涉 同时我联系了中介公司跟她交涉结果还是一样 我想问下照目前的情况我是否能告他违约 胜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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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告她违约,因为你们的居间协议上已经明确约定了,你有权要求她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她拒不履行的话,你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她承担违约金。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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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不迁法院也没有办法,只有与她协商解决.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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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你们在居间协议里有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迁出户口,可以一直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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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