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在一家央企公司工作(工作稳定)
前几天有另外一家上海XX机械制造公司的老板找到爸爸,要求爸爸加入他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说卖给我爸爸原始职工股20万股(每股1元)。爸爸经过深思熟虑后,觉得不想离开现在的公司。
而XX老总就聘请爸爸做公司顾问(目的是想要爸爸去帮他们接项目,让后有了该项目他们好上市)。月薪2000元/月(兼职);然后要我爸爸购买他们20万股的原始职工股,要爸爸在5月13日之前办妥手续,即打款20万给他们公司。他们帮爸爸签订了一份劳务协议(实际他们签订的劳务协议都是根据当时想邀请爸爸去的劳动合同就把劳动的动改成了劳务的务,我看了下该合同,很多漏洞,爸爸说他今天去找他们重新签订该劳务合同)。目前我想要咨询的是,爸爸签订的关于劳务合同之外的“补仓协议”即关于购买20万股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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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如下:
甲方:公司
乙方:爸爸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如下补充协议:
1、乙方享有甲方投资公司内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价格购买20万原始股的权利,但必须在2010年5月13日前办妥相关手续。
2、因乙方岗位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劳动合同(按理应该是劳务合同,因为爸爸已经不去那里工作,只是兼职顾问而已,但是他们打的是劳动合同)期限内,即201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止,除非甲方提供劳动环境特别恶劣、甲方未实现第1项条件或甲方未能按期发放《劳动合同》(按理应该是劳务合同,因为爸爸已经不去那里工作,只是兼职顾问而已,但是他们打的是劳动合同)约定薪资等上述条款之一,乙方可以书面提出辞职;否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出离职。若乙方单方面提出离职,甲方将按照原价回购乙方购买的所有股权,按照“员工手册”规定,薪资待遇结算到离职当日,剩余年不再结算。
二、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签订地址: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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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的风险很大,建议先不要打20万,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具体可电话联系本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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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些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融资,或者通过这种方式诈骗,建议你们小心对待,不要急着把款打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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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