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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7岁了,女儿13岁了,家在农村,我老婆在2000年就出去打工了。那时我女儿才两岁,他在外打工一直没有寄钱回家来。09年的春节回来一次15天;后又走了。现在我一个人在家花了15万元钱重修了新房;他现在要和我离婚,还要分我的房。请问我该咋办呀?

婚姻家庭
2010-05-12 13:07: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财产均分,但你的情况比较特殊,你老婆可以少分
  • 你的问题比较特殊,对你的处境表示同情。
    从人情,从道德良知角度讲离婚时不该给她分钱,但是你们又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角度讲你们还是夫妻,如果你们婚姻期间有关于个人财产制的约定,那么婚姻期间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你的收入和她的收入没有此次之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现在就可以调查你媳妇的财产情况,主张分割。另外我建议你同时调查她是否有外遇,如果有可能构成重婚,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同时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向这种没有良心的人就要想办法治她。
    如满意请采纳并评价,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