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经朋友介绍,某甲为我找工作,我付给某甲10万元并签订协议,保证在3个月后安排我上班,否则退还全款,可约定的时间到了,某甲总是借故拖延,最后连电话也不接,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后来经过多天蹲守,终于把某甲堵在家里。最终他承认把钱挪用了,根本没给我办事,他现在也没钱还我,我看事情不能再拖延下去就报了警。后来他家人把他取保候审说是筹钱还钱,可是三四个月都过去了,仍然毫无音讯,被迫案件要移交检查机关了。我的目的只是想要回我的钱,毕竟那是我东拼西凑借来的,也不是个小数目。请问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