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13岁,她那天去学校对面的商店找朋友(老板娘的女儿)玩,后来第二天那个店的老板娘把我女儿找到她店里去,说她偷了她昨天一天的营业额,说店里有摄象头把她偷钱的都拍下来了,扬言她不交出来就报警,后来我女儿哭着跑回来了,在跑回来的路上那个老板娘还在大街上骂她是小偷要报警,还拉着我女儿的同学说她是小偷,现在这个事情搞的学校都知道了,但是当我去她店里她却什么都不说了,也不说有摄象头的事情了.也不说钱不见的事情了.但是这个事情对我孩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想请问下如果我想告她可以吗? 以什么名义需要提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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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这是名誉侵权。对方侵犯了孩子的名誉权,给孩子心理造成伤害,你可以要求对方给孩子精神损害赔偿。打官司为的不是钱,是为了孩子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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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诉讼她,侵犯名誉权。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造成伤害,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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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诉讼他,侵犯名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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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