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每月超过36小时,按规定给予同等1.5倍和2倍的加班费,4金也都交,这个都没什么问题。工作年限5年。
现在的问题是:1 如果我以公司加班时间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能拿到相应的补偿金。
2,如果公司以我不愿加班为由解除合同,我是否会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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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你都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实现权利,让公司给你经济补偿金。你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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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加班工资公司都付过,你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如公司解除你应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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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完全可以通过仲裁等方式主张你的权利,关键是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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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如果公司的加班政策写入了单位规章制度,那么这种情况您可以解除合同并取得补偿金。 但如果单位仅仅这么做没有这么写,您无法自行解除合同后再要求解约补偿金。 2、公司以您不愿超时加班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聘,您可以要求相当于两倍补偿金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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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下你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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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要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理由离职可以有赔偿的,是5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的
2、如果公司以你不愿加班为由解除,属于违法解除,要双倍赔偿的,需要赔偿10个月的
3、你注意如果是你离职的,要书面提交以未缴纳社保为理由,也可以把加班费未付作为第二理由的,书面提出,并保存相应的邮政快递记录,写上是离职报告
4、如果是单位解除你,你不要签署任何材料的,公司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的,赔偿会多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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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