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和姐夫没有登记,但是大家都认为是结婚了,他们同居已有六七年了,现在有两女,前两年他们在广东开了个小厂,借我一万多块,现在厂子刚有了起色,姐夫却养了个女人,要跟姐姐分手,现在姐姐要跟他分手,请问姐姐能分到财产吗?怎样认定哪些财产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厂子经营所得是共同财产吗?如果办厂的文件什么的或财务方面的都是男方的名字,那能认定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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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现在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了,如果说整个店面都是你姐夫名字的话,
就需要你姐姐找到由她经手工作的凭证,证明自己与你姐夫是同居后产生的利益
要是能收集一些实际由你姐姐创造收入的证明就更好了,
我还建议你们找你姐夫谈谈,然后偷偷录音。将问题问明白,尽量问一些能对你姐姐有利的问题,这样他就不能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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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厂子是两人出资经营的则厂子和经营所得是双方的共同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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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该厂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经营或共同出资,你姐就可以要求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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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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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