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54岁,高血压三级,血脂和胆固醇都正常,左心室肥大,尿检中蛋白质有两个加号,B超双肾大小正常,没有头痛头晕的表现。在乡镇医院住院输液,医生的治疗方案是(1)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丹参30ML、维脑路通0.3(2)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维生素C 3.0、维生素B6 0.2、辅酶A 100、肌苷0.4。口服的药是依那普利、阿司匹林。病历中初步诊断是高血压三级、高血压性心脏病、鉴定诊断中又是肾性高血压。病人每次输液后都向医生说明了血压不但没降,反而升高了,输液前高压180,输液后就成了200甚至220,但医生没有修改治疗方案,致使出现脑干出血死亡。在抢救时医生用卡托普利片让舌下含服,输的液体中竟然有地塞米松磷酸钠。但是,事发当天,爸爸输完液体后,请假骑摩托车到家门口发觉手发麻随即才送往医院抢救的。我们和医院协调,但医院坚决不承担责任,现在请区卫生局调查协调此事,看他们的态度赔偿希望不大。我想请律师诉讼解决,但不知治疗方案中的医疗缺陷到底是什么?胜诉的可能有多大?能赔偿多少?诉讼过程中要花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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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卫生局调查此事,你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问题。具体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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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到置,你可以先起诉,然后由法院委托做过错责任鉴定,此类案件建议聘请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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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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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输液你没有降压药,口服药里有。但是否按时服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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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封存病历并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双方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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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