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9年7月15日开始进入上海XX文具有限公司,属于公司销售人员。当时经理说好试用期3个月的,但是3个月到了以我向经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经理在10下旬给了我一份员工责任协议书。我没有和经理签这份员工责任协议书。我要求他和签订正规劳动协议。经理一直拖到2010年过年以后才和我签订一份一年劳动合同,后附销售人员考核奖励实施方案。由于经理当时态度强硬要求及时签订,故合同内容并没有完全看透。现经理提出对我工作不满意,望我提出辞职。劳动合同中有写到乙方自愿放弃参加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但工作期间我一直向老板提出缴纳保险,老板一直推脱不办理,并没有说过无保险。其次在销售人员考核奖励实施方案中,未能提到销售任务,仅仅要求销售回款,并且提成是按季度销售任务来给予的。
我想问第一,如果公司请辞我是否可以要求违约金?(劳动合同中未提到此项)
第二,是否可以追偿应缴纳的保险?(我是上海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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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你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有权要求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给你交保险是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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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合同中所谓员工自愿放弃参加养老保险等依法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的条款是无效的,单位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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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但如果是自己申请辞职,没有经济补偿。2、你可以主张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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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经济补偿金。 另外劳动合同中所谓员工自愿放弃参加养老保险等依法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的条款是无效的,单位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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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如果公司提出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交纳保险,如果系违法解除的公司应当双倍给付经济补偿金。
2、你有权要其公司补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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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