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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总会应为一些小事发生争执,我承认自己有时候自尊心强了些,一定要争论到底,丈夫一般情况表现为不予理睬,或者转身走人。但有过两次用力打我头部及耳光的情况 最近的一次是昨天晚上,用力推我脖子部位,把我退倒在地,之后两次用力打我耳光。现在已经过了快18小时了,脸部还是感觉麻麻的,但是没有痕迹,唯一的痕迹是推倒在地时臀部跌出的乌青块。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家庭暴力? 补充:事情起因为的是我买了椰奶,他认为是不健康食品,说了我几句。所以我和他争执了几句。(因为我觉得这是我个人的自由,我偶尔吃鸡翅,薯片,喝奶茶他都要过问,但是他自己抽烟我没有阻止过他,心里不平衡所以就争执了起来)

民事相关
2010-05-10 21:16:0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还构成不了家庭暴力。如果你认为你们之间还存在感情,有一定的感情基础,那建议你们能心平气和的好好坐下来谈谈,缓解彼此间的矛盾激化。如果你觉得你们已经没有什么感情基础而言了,那可以考虑接受这段婚姻。
  •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不属于家庭暴力因为没有持续性,只是偶尔的殴打。
  • 如果你想离婚,家庭暴力可以作为对方的过错,如果你不想离婚,建议好好相处,不是所有事情的分得出对错的,谁都有个性,宽容理解才能相处愉快,
  • 一般家庭暴力有连续性,且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偶尔一两次很难立案
  • 算家庭暴力,但尚还不严重!问题是你想解决什么问题!
  • 算家庭暴力,建议以后再有类似情况,立即报警以保留证据。
  • 是但不严重,主要你的意思是合还是分,如有感情建议双方互相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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