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下情况男方该如何处理,谢谢!
丈夫去年曾因喝酒生过一场大病,现已恢复的差不多,只是不能经常干重活。平时做点小生意,无太多积蓄。房子住的是父母的。
有一名11岁男孩,从小到大一直由男方父母带。
妻子自丈夫病后不久声称出外务工,后与其他男人一起同居(女方自己承认,但男方未留证据),中间回过一次家,之后再也不回,也不与家人联系,至今已分居将近一年时间。
男方现想申请离婚,要求儿子归男方,但女方需支付抚养费。请问如何处理才能最大限度保护男方利益?这种情况是否还会有夫妻财产均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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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第三者的话,男方在离婚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儿子抚养权归男方的话,则女方应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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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第三者的话,男方在离婚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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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2、可要求抚养孩子,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3、如果能证明女方与婚外异性同居的,可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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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有证据,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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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