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底的一天晚上9点多钟,醉酒驾驶未年检摩托车一方(死者)超越道路中心黄线逆向行驶,撞到驾驶未年检摩托车一方,醉酒驾驶者(未戴头盔)经抢救无效死亡,被撞者由于戴头盔捡回一命,但严重受伤,骨折,掉七八颗牙齿,至今仍在医院。请问被撞伤残者是否要承担责任,赔偿死者(醉酒驾驶撞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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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机动车,处理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进行.伤者是否要赔偿死者方,要看双方各自的损失是多少,才能确定是否要对死者方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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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逆行,死者一方存在严重违章,应负全部责任。因此另一方没有赔偿死者的责任。但可以根据情况酌情补偿死者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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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