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
老爷爷的母亲在去世时,把自己的公房房卡(19平米,要支付房租给房管所)给了老爷爷,老爷爷的二儿子把户口迁入。
15年前,因为大儿子回城没有房子,就建议已有房子的二儿子把这张房卡让渡给了大儿子,后来大儿子一家户口迁入并承担支付房租,随后二儿子把户口迁出,没多久这套房卡房子(19平米)拆迁,二儿子凭借房卡,户口人数分得了相应的拆迁房(70平米,刚搬入时支付房租),后来房改又自己出资(当时550元/平米的优惠价)购买了这套拆迁房。
问题:
1,老爷爷要把那19平米的房卡算入他的遗产?这样对么?15年前已经让渡的房卡,现在还能算入遗产么?
2,老爷爷执意按照现在的房价1万/平米计价那套19平米。所以他认为,大儿子理应在分配遗产时比其他子女少获得19平米。这样计算平房和价格合理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