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父母立下的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请问受遗赠人通过什么途径及方式表示接受或放弃遗赠才是有效的?
3.三个子女中有一个不知道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父母亡故后才知道有遗嘱,这个子女是否该遵守该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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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要件即可有效,不一定必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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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其效力较高,如果遗嘱合法有效,按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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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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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并非必须公证,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如果遗嘱被确认有效,则依据遗嘱处理被继承人遗留的遗产,继承人之前是否知道遗嘱的存在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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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因为未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建议办理公证遗嘱。
二、如果有人对遗嘱持有异议,建议去法院起诉,确认遗嘱效力。只要拿到法院判决,就可以依法继承,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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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书面方式作出即可;应当遵守;遗嘱不一定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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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