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06年8月起至2009年12月在公司工作 公司许诺给员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事发时间: 2008-05-10
事发地点: 山东-聊城-临清市
事发经过: 本人从2006年8月起至2009年12月在公司工作 公司许诺给员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种社保可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2008年9月在劳动局的协调下补签了劳动合同并与我签订补偿协议补偿3万元作为公司没按合同法与缴纳各项社保的补偿别于2009年6月份及2009年9月份分两次付清(每次付1500)本人多次催要均没有得到补偿款。本人于2009年12月份起诉到法院 经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我胜诉 可是上诉期已过执行期(10天)也将过去但是公司却说没钱给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