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上海,老家的房子拆迁,我爱人在家同政府已经签定了拆迁协议。条件是重新
安排宅基地,自已建造。现在的情况是由于他们的原因,现在我不能建造。当然我的房子也没有拆。因为协议是前年签的,由于通胀的原因,原先的价格已不能建造。而且他们现在不能明确给我时间,到底什么时候能安排宅基地给我。
我想咨询的是
1. 如果现在他们要我拆的话,我能不能拒绝。(到现在我没收到补偿)
2. 这种协议有没有有效期。(协议他们没给我一份)
3. 到时他们要我拆房的话,我能不能再向他们提出要求。补偿通胀的部分。
若蒙回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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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拆房的话,按照现在的情况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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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拭安现在的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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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签订变更协议,他们不可以强拆,否则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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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