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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坐在自行车上(是静止的状态)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上准备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外地牌照没带头盔速度很快的摩托车撞飞出七八米远,当是就被撞晕了过去大概几十秒后醒来,又晕了,等我第二次醒来我和骑摩托车的人都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当时我们是要求警察测那个人的酒精度,后来才知道那个人自己摔得比我还要严重,交警就没有给他测酒精,知道自己只是皮外伤后我和我的家人比较同情对方,因为他是外地人(在温州打工也不容易),当时我也没想要他赔偿我,只想自己还算运气好只是皮外伤。谁知道经过交警的调解说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现在对方的医药费看了四万多(我的一千多),我现在要赔偿给对方一万多的医药费,本人当然不服,现在对方把我告上法院,要求我赔偿他伤残、误工、护理、营养等十八多万元,本人觉得很冤,觉得当时因为同情对方可怜他是外地打工者不容易,就没有坚持要求测酒精,现在反而是被他告,好人真的难做,希望哪位朋友懂法的,或是经历过类似于此时的给予我帮助和建议,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5-10 16: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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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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