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中旬,经甲绍认识乙,乙想用我的营业执照到农村信用社贷款,当时我开的店还没有来得及补办营业执照,于是乙暗中为我办了一个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责任人是我,当时我对贷款的知识少之又少,稀里糊涂的被他带到当地一农村信用社签订了一份十万块钱的借款合同,之后乙又找了两个担保人作担保,并且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价款合同上签了一个我的名字,而且也不知道是谁刻了一个我名字的戳子在我签的名字的旁边盖下了戳子,但当时没摁手印。毕竟当时还小,对于这些一点都不懂,只是碍于朋友甲的面子,所以当时我就签了合同上的我的名字。时隔两年过去了,前段时间,信用社工作人员找到我家,找到我母亲,说要让我偿还贷款,母亲给我打电话和我说了一下,当时我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发放贷款我没有经手,而且这笔款我也一直没见,再说我也没在农村信用社开过账户什么的,而且当时信用社放款的时候没有通知我,也不知道这笔款的去向,万般无奈,我又找到当时的农村信用社去咨询,他们领导当时就说你别解释什么了,现在你唯一的事情就是偿还贷款,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当了冤大头。现在我的心情十分焦急,能不能帮帮忙给我个答案,衷心的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