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房屋被毁案一到法院(公诉案件),在开庭前经双方代理人调解达成协议,对方将赔偿款打到法院,我自行在1个月内将房屋及附属物拆除,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直接由法院支取补偿款,我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我以向法院地叫了撤诉申请),此协议双方各一份交法院一份,法院定于12日审理公诉刑事部分,如果对方在12日前赔偿款不到法院,我可以撤回撤诉申请吗?并对此协议可以返悔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果现在我要求赔偿款先付给我,我再拆除,若对方不同意,在12日前我可以就协议反悔吗?
赔偿款到法院后此协议有法律作用吗?
急急呀! 谢谢您的指
-
撤诉申请不能撤回,如果对方未按照协议将款打到法院,那么你可以重新起诉。具体事宜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既然法庭上达成协议,应该没有问题。
-
撤诉申请不能撤回,该协议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如对方未按时打款可以根据该协议重新起诉。
-
即已申请撤诉,不能反悔。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协议,你可另行起诉。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